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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
发表时间: 2021-03-24 18:14 信息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字号: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有关精神,2021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9、30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6、7日。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上半年考试安排

  1.jpg

  2.jpg

  (二)下半年考试安排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11月6日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系统架构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网络规划设计师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20-17:20

论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软件评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安全工程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初级

信息处理技术员

(上机考试)

11月7日

9:00-12:00

(A卷)

基础知识应用技术

13:00-16:00

(B卷)

基础知识应用技术

  )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考场资源将异常短缺,故不排除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您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

  上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8日17:00。

  下半年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8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8月24日17:00。

  (一)注册

  首次登录报名系统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

  (二)实名认证

  所有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上传电子照片填报及提交信息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照片验证工具软件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填报报考级别、报考资格、报考科目等其他信息。

  3.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上述操作后提交报名信息。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工作或居住所在市进行报名

  )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工信教〔2016〕111号)规定,纸笔科目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机考科目(信息处理技术员)按每人每科73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5月24日9:00-5月28日 17:00,下半年11月1日 9:00-11月5日17:00)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规定时间(上半年5月28日17:00,下半年11月5日17:00)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更正。

  (六)报考信息修改

  个人报名信息一经缴费成功,将不允许个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务必慎重填报。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有关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案例分析》和《论文》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合并组织,采用上机方式进行考试。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2个科目,高级设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证书发放工作,方便广大考生尽快领取证书,我中心将委托中国邮政EMS速递公司以到付邮费形式寄递合格证书。请各位考生留意报考时预留的电话号码,并不要随意更改。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一)防疫防控要求

  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违纪违规处理

  1.雷同答卷处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咨询服务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gz.gov.cn/ywzt/)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考生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020-12345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到咨询邮箱:gzexa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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