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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1-19 14:17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人事考试中心 浏览字号:

  穗人考中心函〔2020〕2号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9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的成绩已公布,根据《关于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66号)要求,考后在线人工核查通知如下:

    一、在线核查对象及方式

    核查对象: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2)。

    核查方式: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  

    二、在线核查时间

    2020119日至2020122日。

    三、核查内容

    报考条件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和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报考条件的函》(粤人函〔2009〕1579号)执行,核查需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的扫描件各一份。

    2.符合免考初级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外,还须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扫描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扫描件一份。

    四、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2019年度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 2019年度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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