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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次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试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 2022-11-28 09:22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次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试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次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试服务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属性:服务;

  3.品目类别:考试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完成全部约定的考试考务服务义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获取方式:自行在比选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元):免费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考务二部

  四、比选评分

  时间:2022年12月 6日17点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4.可现场报名获取文件或邮箱申请报名,联系邮箱:投标登记等咨询处理:ksdj@gz.gov.cn

  5.其他: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

  联系方式:杜女士 83492083

发布人: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次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试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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