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国内外引进与招聘25名教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交通大学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学校坐落于广州,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并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学校面向前沿学科,以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龙头,围绕交通工程、交通装备、交通管理方向,以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行业急需专业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海上交通、公路交通相关专业,逐步拓展航空交通服务相关专业;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虚拟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装备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工程中心、海洋严酷环境材料蚀损过程控制与防护重点实验室等19个科研平台,实现科研平台与学科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构建完善的“海、陆、空、轨”现代综合交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详细资料请查阅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gzmtu.edu.cn)。
二、招聘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学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面向国内外引进教授,具体需求学科与专业领域详见表1、表2。
表1 学科专业群一览表
表2 科研平台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术造诣深厚,取得一系列国内外公认的所在学科的标志性成果;具有所在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近5年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有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或重大技术发明推广成果等;
(五)具有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优先考虑。
四、配套待遇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广州交通大学(筹)薪酬标准进行配套,符合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二)领军人才薪酬待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议。年薪最高可达150万元,安家费最高可达250万元,科研启动费最高可达100万元。
(三)教授年薪60-80万元,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
(四)学校欢迎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以科研团队成建制加盟,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科研团队确定为广州交通大学(筹)科研平台引进人才队伍后,最多可投入3500万元实验室配套建设经费。
(五)入职后可依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穗组字〔2017〕98号)申报认定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六)学校协助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协助其科研成果转化和子女入学。
五、注意事项
如有意愿者,请填写附件《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3年人才引进与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授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若需了解详细信息,请与我们直接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六、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邮箱:gzhhrsk@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教授+应聘学科/专业领域”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咨询电话:020-31801689(联系人:龚老师)
020-31801789(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20-32082358(联系人:郑老师)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3年人才引进与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