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具体签到时间详见附件1)
地 点: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黄埔区新阳西路23号)二层半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报考岗位要求含“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或“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书或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相应阶段的编内身份的佐证材料)。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生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关于单位级别等级的证明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符合入户条件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此项所提交资料与前2-4项相同则不需重复提供)。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不予退回。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与考生自查”部分,并将其作为资料封面(请横向双面打印),其他资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进行排列附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其他人替代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者主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为安全有序的开展资格复审工作,所有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带齐所有必要的证件复印件。
6.由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资格复审地点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请选择乘坐合适交通工具前往。
7.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gz.gov.cn)通知,请考生关注。
8.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监督电话:020-32363361。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1.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xls
3.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