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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公告
发表时间: 2023-12-05 16:00 信息来源: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字号: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有关要求及资格初审情况,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本次启动2个岗位的考核评价工作。具体岗位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12:00。

  (二)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11号楼行政楼4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如果为集体户,请携带户口簿个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与户主章;港澳居民无须提供此项);

  3.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起至最高学历,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6.详细的工作简历。

  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三、考核评价

  (一)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单》为准。

  (二)考核评价方式:

  1.面谈:专家委员会与考生面谈。

  2.根据面谈的情况,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及投票。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请考生留意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20-61883841,监督投诉电话:020-61883826、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3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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