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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河区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各街道办理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20-06-01 14:43 信息来源: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字号:

天河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公共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改革,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内容,自2020年5月11日起,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55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委托由各街道全面负责承接业务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托各街道办理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一览表

序号

委托事项名称

一级事项名称

二级事项名称

三级事项名称

1

1.社会保险登记

1.2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2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3

2.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2.1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2.1.1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4

2.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2.2.1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5

2.2.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6

2.2.4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7

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3.3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3.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8

*3.5企业职工重复缴费退款


9

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3.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历史更正


10

3.7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


11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4.1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12

4.2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13

5.养老保险服务

5.1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5.1.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14

5.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5

5.4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5.4.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16

5.5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5.5.1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7

5.5.2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8

5.6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5.6.1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9

5.6.2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0

5.7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5.7.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1

5.7.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2

*5.8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3

*5.1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重核


24

5.12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5

5.1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6

5.1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7

5.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8

5.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29

5.17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30


5.18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5.18.1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1

*5.18.2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2

*5.19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33

5.20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5.20.1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34

5.20.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35

5.20.3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36

6.工伤保险服务

*6.19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


37

6.22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38

6.23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39

6.24工伤保险市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40

6.25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41

6.2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42

6.27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43

6.28工亡待遇申领


44

6.29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45

6.30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46

7.失业保险服务

7.1失业保险金申领


47

7.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48

7.5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49

7.8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50

7.12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51

7.13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52


7.1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53

7.15失业期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


54

7.16非本省户籍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55

7.17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备注:打*的事项为本次新增的社会保险业务下沉事项。

  二、高频社会保险事项就近办理

  自2020年6月15日起,已委托下沉的社会保险服务事项由街道全面承接业务受理,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驻天河区软件路13号四楼的服务大厅不再受理。请广大参保人、参保企业互相告知,到就近的街道办理相关业务。

  三、部分街道基层社保业务实行网上预约服务

  自2020年6月8日起,在冼村、石牌、元岗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先行先试网上预约服务,参保人、参保企业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天河区分厅—我要预约—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系统”预约街道的社保业务号。

  四、天河区各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地址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1

沙河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沙河大街89号一楼

2

五山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岳洲路39号

3

员村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员村新街十号之一

4

车陂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6号

5

石牌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

石牌街党群服务中心

天河区石牌中路152号天逸大厦3楼

6

天河南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93号

7

林和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首层

8

沙东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范屋路145号-149号首层

9

兴华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10

棠下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棠德西四街1-9号首层

11

天园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

12

冼村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平云路167号

13

猎德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海明路20号

14

元岗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元岗路600号一楼

15

黄村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荔苑路5号

16

龙洞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17

长兴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长兴路289号长兴街道办一楼

18

凤凰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华美路88号

19

前进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桃园路3号

20

珠吉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一楼

21

新塘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

天河区合景路141号-147号首层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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