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含15日,节假日顺延)前通过省清算平台统一发放。
参保人提交申请后,可于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路径:社保-社保业务进度)、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网办渠道查询办理进度,办结成功后参保人的预留手机号将收到办结推送短信。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路径:社保-失业-失业保障-个人待遇明细查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网办渠道查询领取期限等待遇信息。
部分参保人因原预留银行卡填写错误、过期、被冻结等原因未能在核定的领取期限内收到失业待遇的,应及时更新银行卡信息,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出现上述情况的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路径:社保-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银行卡信息变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网办渠道修改银行卡信息,也可就近前往任一区或镇街社保经办服务窗口线下修改银行账号。建议参保人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领取账户,避免因账户问题导致领取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