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文件穗人社办发〔2015〕1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状况的监测,增强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预见性,提高监管效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15号)要求,结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03号令)的实施和本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情况,我局选取了生育保险作为本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险种,并制定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遇问题,请径与我局监督审计处、工伤生育保险处联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社部及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03号令)的实施和本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实际情况,我局将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开展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以实现对基金运行安全的科学管控,增强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和基金监督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一、基金安全评估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构建完善可采集、可量化、可纵横比对的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本市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状况,通过科学评估基金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措施,推动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更好地保障本市生育保险制度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整体分析生育保险制度和基金运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合理确定各类风险对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的影响程度,形成科学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二是注重客观,切合实际。遵循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和基金管理运行的规律,既要反映与其他险种共性特征,也要体现生育保险个性特点;既要关注确保当期待遇支付,也要着眼长远基金平衡,做到静态和动态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三是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评估须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成熟后将根据上级要求推广至其他险种。
二、基金安全评估内容和指标依据
(一)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和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1.基金运行状况。主要评估基金支撑能力和资产管理质量。其中:基金支撑能力主要评估基金收入质量、收支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状况等;资产管理质量主要评估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
2.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二)评估指标依据。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
2.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估情况、基金要情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和举报投诉情况等。
三、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纪委邵桂生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陈敏副局长担任。评估工作由我局监督审计处和工伤生育处牵头开展,规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市医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等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二)评估方式和流程。原则上按年度对本市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目前主要采取由本级进行自评的方式。
根据《广州市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自评表》的评分规则计算各项指标分值,按照指标分值判定评估类别。其中,市社保基金中心应于2016年1月20日和2017年1月20日前根据上年度情况填报自评表,市医保局应于2016年1月20日和2017年1月20日前根据上年度情况填报自评表第二(二)各栏后,将报表电子版送我局监督审计处,并对表内的重要、特殊数据附情况说明。监督审计处会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后呈报局领导审定。
(三)评估分值。基金安全评估采取百分评分制,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的分值各为100分。基金运行状况中的基金支撑能力类指标65分、资产管理质量类指标35分;风险管控状况中的经办机构内控情况和基金违法违规情况各占50分。
(四)评估类别。按照评估分值由高到低评为A(安全)、B(基本安全)、C(有风险隐患)、D(不安全)四类。其中:分值高于90分(含90分,下同)的为A类,分值高于75分低于90分的为B类,分值高于60分低于75分的为C类,分值低于60分的为D类,并根据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加权平均分值确定综合评估类别。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均为A类的,综合评估可确定为A类;综合评估类别应不高于基金风险管控状况对应类别。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分工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工伤生育处负责提供政策支持;规划财务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基金预算决算报表等数据资料,并指导基金评估工作的经费支出;市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填报相关自评表,并进行情况说明;信息管理处和信息中心配合做好基金安全评估软件的开发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提供相关的信息数据;各区人社局及其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配合市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与填报自评表相关的业务数据。
(二)强化结果运用,总结积累经验。我局负责对年度基金安全评估得分、评估类别、评估排序等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省人社厅。各有关单位(处室)在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通过科学评估基金风险,对各项评估指标的代表性、评估权重的合理性、评估结果的有效性等提出改进意见,在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发挥评估效能作用、改进基金监管方式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