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工作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发放。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区要畅通举报渠道,按照《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南》要求积极做好对举报人的指引、受理举报、核查办理、反馈等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各业务大厅、窗口单位张贴宣传单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遵纪守法的氛围。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