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9〕15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我市第四批网上申报企业发放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拟定为: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4日。(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填写《广州市失业保险费返还公示意见反馈表》(附件2)发送至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专项工作电子邮箱(邮箱地址:flswyxck@sina.com),或现场提交至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异议的企业申领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对通过公示或存在异议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核准的实际情况发放。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