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根据我省失业保险业务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月发放模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为当月待遇在次月10日前发放。例如所属期为2020年11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2020年12月10日前发放。
二、此次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模式调整,不改变失业保险金享受月数原核定规则,包括不改变已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月数。
常见问题解答,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rsj.gz.gov.cn/)进行查阅。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