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延续实施稳岗扩围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7月起不再受理符合2020年条件的申请)。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政策是阶段性、临时性政策,政策期内只可领取一次(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
相关指引见附件1。
二、放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放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相关指引见附件2。
附件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