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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事项的提醒
发表时间: 2022-08-08 17:4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社保中心 浏览字号:

各参保单位:

  按照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在完成主动发放工作后,已于7月14日起正式开放稳岗返还单位网上申领渠道,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按规定网上申报

  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单位均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链接: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service=https%3A%2F%2Fggfw.hrss.gd.gov.cn%2FWGSQ%2FCAS_REDIRECT_URL?hashPath=/)全程网上自助申报,逾期未申领视为放弃。如因单位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稳岗返还审核不通过,视为办理失败,需在申报时间内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在前期主动发放工作中,有部分单位由于银行账号等信息缺失,未被纳入主动发放名单中(详见附件1),该部分单位须按规定在申报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申领结果以审核部门最终审核意见为准。

  二、主动发放失败单位需提供银行账号信息

  已申领到账(含主动发放到账)的单位不得重复申领;如果申请时提示“该单位当年已经申领了该项补贴不能再次申领!”但未实际收到返还款项,属于主动发放失败情形(详见附件2),该部分单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联系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

  稳岗返还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政民互动——常见问题栏目查看。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附件:

  1.初步符合稳岗发放条件单位名单.xlsx

  2.2022年稳岗主动发放失败单位名单.xlsx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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