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我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继续实行医疗补助的意见》(穗人社函〔2024〕115号)要求,对人事行政关系在我市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特贴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及信息核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在此期间系统年度考核功能开通。
二、考核方式
(一)在职特贴人员每年应当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特贴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gz.gov.cn),进入“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非公有制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在区的人才主管部门)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离退休的特贴人员每年应当核查个人信息。信息核查工作由特贴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特贴人员由其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gz.gov.cn)“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
三、变动情况上报和责任监管
特贴人员如有单位变动、新转入、人事行政关系调离我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国(境)逾期不归或出国(境)定居、去世、违法违纪等变动情况,各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动1个月内登录“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报。对迟报、瞒报、漏报、错报影响特贴人员医疗补助发放的,由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承办单位:市人事服务中心,联系人:邓亚雄、姚金明,联系电话:020-83724221、835672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