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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设立建筑装饰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职称业务服务处的复函
发表时间: 2010-07-06 17:23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函〔2010〕1076号


关于同意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设立建筑装饰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职称业务服务处的复函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请示》(穗建装协〔2010〕1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广州市建筑装饰设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建筑装饰设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的室内装饰设计、室外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建筑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评审资格条件执行《广东省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自2010年起,其他有关评委会不再受理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设于你会,受我局委托承担评委会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局负责。请根据《广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穗人职字〔1996〕2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的规定,及时组建广州市建筑装饰设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并报我局审定。

    二、同意在你会设立“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服务处”,为你会会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免费归口代办服务。委托你会为服务对象提供职称政策宣传咨询,对职称评审、认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协助做好职称评定等相关工作。

    自2010年起,你会民营会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按有关要求填报相应申报材料并经法人单位审核后,需通过你会复审后统一向我局或我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报送。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中,同意你会以“主管部门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加具审核意见。你会公有制会员单位及人事档案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仍按原有渠道申报。

    请你会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优势,配备职称工作专职人员,加强职称政策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为广州建筑装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一○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抄送: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

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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