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5〕1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大人才引进集聚力度,现决定从2025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引进在职人才入户“一键测试、一键申报、自动审核”功能。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22〕2号)。
二、实施范围
(一)申报单位范围
1.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入户的市属用人单位。
2.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入户的住所地址在该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
省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办理的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除已明确下放至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仍按原职责分工在省有关部门办理,不纳入本通知适用范围。
(二)申报人范围
申报人须为上述用人单位接收或录(聘)用,并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申报人的个人信息须可在相关共享数据平台中获取。
三、实施内容
(一)开通“一键测试”功能
申报人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时,可通过“一键测试”功能自动比对相关共享数据平台的个人信息,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的条件。如未通过“一键测试”功能的判定,可补充相关信息再次测试或使用“问答测试”进行测试。
(二)开通“一键申报”功能
申报人可通过“一键申报”功能自动获取相关共享数据平台的个人信息并自动填报。部分如“拟入户地址”等信息可在审核通过后,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前再补充完善。
(三)实施引进人才入户“自动审核”功能
申报人如在“一键测试”或“一键申报”环节通过了数据比对并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则可使用智能审批功能,系统将自动进行审核并马上反馈审核结果。如未能通过数据比对,则无法使用智能审批功能,可按原定方式进行申报和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和公共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个人自主申报,切勿通过不法中介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可通过移动端或电脑端在申办系统中随时查看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申报人在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7日
(承办处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