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5〕346号
李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广州市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奖励机制的提案》(第5134号)收悉。我市高度重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3月26日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广州市税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聚焦制造业发展方向,开展制造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适用性高技能人才,密切关注制造业技能人才发展现状,拓宽制造业从业人员成长成才渠道,多措并举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方面
(一)健全薪酬调查指导机制。广州市每年都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2024年薪酬调查范围包括广州市11个行政区3703家企业,覆盖18个行业门类、83个行业大类,职业涵盖6个大类、66个中类、333个小类,超52万名从业人员,调查后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为广州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理确定薪酬提供指导服务,促进用人单位根据技能等级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出台《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激励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探索建立健全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等机制,在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以及通过行业性集体协商,探索开展设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工作,提升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构建职工与企业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
(三)深化薪酬专项集体协商行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文开展全市2025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鼓励企业围绕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技术创新激励等方面开展技能人才薪酬激励集体协商。发布《2025年广州市主要行业职工薪酬福利集体协商参考信息》,突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结合近年广州市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变化,围绕汽车制造、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等特色产业,重点就相关岗位进行薪酬福利调研,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工进行薪酬分析,为开展技术工人薪酬激励集体协商提供数据参考。
二、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方面
(一)拓宽晋升渠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全市已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510家,其中企业用人单位371家,涉及职业(工种)超600个。2024年,全市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7.54万人次,获得证书合计14.57万人次。充分向用人主体放权,大力支持企业特别是新兴行业领域企业、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规范,形成适应新产业发展需求的评价体系,带动新兴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成长。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指导广汽集团、广州工控集团等制造业企业大力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设立技能津贴,明确技能等级与收入待遇挂钩,同时在各类评优、进修、竞聘时,优先推荐高技能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共评聘产生6名首席技师和76名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拥有数量均居全省各城市首位。
(二)打破发展壁垒,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评价。实施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比照认定制度。获得中级工、高级工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在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我市大力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价,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领域包括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系列。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有1369名高技能人才通过贯通评价获评职称,2024年参与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共151人。推动出台《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推动不同层级职业学校之间、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建立健全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并拟出台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的政策。
(三)加强职业指导,提供高质量就业服务。推动职业指导提质增量,2024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为29.14万人次提供线上线下职业指导服务,其中举办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844场、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2.67万人次;发布53条“课件式”职业指导视频或语音资料和12个“课堂式”职业指导视频,为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多元、高效的学习资源;推出“羊城职通车”职业指导服务品牌,围绕不同招聘主题举办直播活动、邀请资深职业指导师直播分享就业趋势、求职技巧与成功案例,吸引超过6.98万人次观看。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举措,成功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大会,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在供需匹配、专业高效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三、在健全荣誉激励方面
(一)整合荣誉表彰资源,提升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提升技能人才政治待遇,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津贴,根据人社部工作要求每两年评审一届,近两届共推荐13名高技能人才成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入选人数创历史新高。目前我市共有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404人,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92人。实施工匠培育“登攀计划”,打造以大国工匠为引领、南粤工匠为示范、羊城工匠为主体、企业及区域工匠为基础的工匠人才梯次结构。将优秀工匠纳入广州市委人才办的“广聚英才”高层次人才范畴。创新“推荐+评审+公示”工匠人才选拔模式,建立动态评审库。2024年,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15个重点产业链中推选“羊城工匠”培育对象80名并给予一定的培育资金支持,其中一线职工占比32.5%,非公企业职工占比23.8%,实现产才精准匹配。
(二)完善评选审批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中选优。我市在推荐评选高技能人才荣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要求,细化评审标准,重点向在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倾斜,确保选出我市最具代表性的候选人。以开展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例,推荐对象重点考虑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等人员。推荐程序经过推荐人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区级人社部门初审、市级人社部门遴选、省级人社部门复审等环节,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激发技能人才创新活力。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5〕2号)及配套引进人才入户、政策性入户、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条件与门槛,提高人才入户与我市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匹配度,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人才、紧缺工种人才享受入户政策,在引进人才入户方面,“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年龄限制”“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在积分制入户方面,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服务行业”纳入指标体系并给予最高30分的分值。落实技能人才子女受教育待遇,将“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子女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范围,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支持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申领“人才优粤卡”,将其未成年子女纳入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范围,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享有与户籍学生同等报考范围的待遇。
四、在加强培训激励方面
(一)深化产教资源融合,构建多元培训载体。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共育人才。加快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目前我市共61家企业入选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单位名单,2024年全市28家企业备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含“产教评”学生学徒、技培生)培训2842人次,其中19家制造业企业备案培训1993人次,为产业协同发展与整体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在全国首创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区“样板工程”建设,打造智能制造、民营经济、院校聚集、链主聚集4个产教评核心技能生态区,重点扶持17家链主企业、2家核心院校、1家生态链评价机构及1家行业组织,高效聚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育才资源。推动优质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和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中高企协同长学制人才培养试点。市属8所高职院校全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番职院等4所学校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基地。抓住广州入选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契机,重点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主导产业,立项建设9个市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5个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44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的职业学校。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职教集团(联盟)33个(其中国家级2个)。三是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制造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目前全市共32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制造业相关工种项目,有效拓宽制造业技能人才供给渠道。
(二)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简化流程方便劳动者线上申领补贴。一是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差异化上浮补贴推动紧缺人才培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依据培训项目难度、市场需求等因素,精准化、差异化发放补贴,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为例,发放初级工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工补贴标准为2000元至2400元、技师补贴标准为2500元至3000元,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3000元至3600元。我市以就业、产业和社会紧缺急需职业为导向,发布《广州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对67个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实施差异化补贴标准,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高级工)以上的,补贴标准上浮最高达30%,持续增强职业技能人才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围绕产业发展开展项目制培训,结合市场需求确定补贴情况。围绕“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布局,立足制造业立市、“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突出新职业、新技能、新工匠培育特色,兼顾各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项目制培训项目及承训单位。公示项目涵盖先进制造业、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20多个产业领域,有效对接产业需求、市场需求、企业需求和岗位需求,实现“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就业培训全链条。项目制培训项目根据培训考核合格人数,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计算补贴总额,如培训合格人员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内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按规定申领更高标准培训补贴。三是数字赋能简化技能补贴申领。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补贴申领等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线上申报、审核与拨付,不断增加劳动者申领补贴的便利度。
(三)鼓励企业开展培训,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培训,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五、在设立专项补贴方面
(一)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强化人才培养导向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等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等,例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85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按照每人5000-8500元标准给予补贴。2024年度,我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61万人次,发放补贴15,752.74万元。
(二)构建多层次安居保障体系,加强技能人才住房支撑。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穗建规字〔2024〕23号),我市将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定向配租给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面向单位定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由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才可以向单位申请。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穗建规字〔2025〕2号),我市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共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79万套(间),2025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包含技能型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均可向区申请。三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24〕17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其中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才绿卡主卡持卡人)不限制户籍。2025年3月25日,我市已向社会推出供应2025年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才可申请购买。关于对无自有住房的技能型人才提供住房补贴,需要市财政支持,据悉市财政暂无预算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部署,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不断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广州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筑牢技能人才根基。
感谢您对我市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奖励激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20-8352874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