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19〕995号
邱瑞贤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激励青年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建议》(第2019225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在5月15日、5月20日进行了沟通和邮件交流。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返乡创业政策,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扶持。
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3552号),鼓励重点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并明确按照每个基地10万元的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6〕6号)规定,经评估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补贴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创业孵化成绩突出并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优先推荐为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此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领包括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在内的各项创业补贴。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307家,其中农村型创业(孵化)基地31家,累计入驻创业实体3209户,累计带动就业共10479人。
二、加强乡村人才技能培训,提升返乡创业能力
鼓励开展返乡创业技能培训,支持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龙头企业等承接培训,支持有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注重职业素养、实用技术等培养,培育适应返乡下乡创业企业需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针对返乡下乡人员实施精准创业技能培训,开发一批创业(培训)实训项目,经评审认定的项目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推广培训下乡入村、远程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推动优质资源城乡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创业者参加省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帮助创业者提升创业素质能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穗财社〔2014〕79号),实施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均等化职业培训补贴制度。
三、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分层分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印发《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穗农〔2015〕76号),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市每年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其中引领带动型包括村社干部中产业致富带头人、回乡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复转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科技示范户等。同时,市财政在2016-2020年,每年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360万元,支持提升农民生产技能。截至2018年底,全市七个主要农业生产区(白云、番禺、花都、黄埔、南沙、从化和增城)共培养新型职业农民5673人,其中生产经营型2741人,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2932人。积极指导各有关区创设职业农民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部分区制定了政策扶持办法,明确对新型职业农民实施“优先享受涉农优惠扶持政策、优先申报安排本级项目扶持、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优先享受科技推广、优先安排设施用地和建设用地”等“五优先”原则。
(二)支持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使高校毕业生能够扎根基层,安心工作。广州市级以及从化、增城两区分别成立市级和区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为“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和提高省派遣到我市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的通知》,对省派遣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除省级财政给予毕业生的补贴外,市本级财政再按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生活补贴;对完成两年服务期且考核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3万元的期满考核奖励;各区按照本区街镇实际情况,另外发放相应津补贴等。印发《广州市“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工作,提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开设针对性强的基层工作知识培训课程,丰富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知识和经验。通过提高待遇,加强培训,确保高校毕业生安心扎根乡村,服务基层。2018年,广州市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80人,当前在岗151人。2018年6月服务期满大学生61名,实现就业61人,就业率达100%。
四、多措并举引导激励青年返乡创新创业
(一)扎实做好“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印发实施《“青春建功新时代”——广州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开展“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育工程。面向广州、梅州、清远、毕节、黔南州约100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领头雁”广州培训班活动。组织专题讲座、交流座谈、企业考察和团队建设等活动,提供种养技术辅导、企业管理知识培训、项目信息推介和投融资培训对接等方面的服务,并对参训人员建档立卡,多种形式培育农村青年人才。
(二)开展农村青年创业服务,加强涉农领域的创业扶持。一是举办“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在青创大赛中打造涉农领域专项赛,引导农村创业项目及高校涉农类创业项目积极参与,共享培训提升、资金对接、政务服务等全方位落地孵化扶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涉农项目。二是实施“领航计划”,为涉农青年企业家搭建人才培育、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协同创新、品牌宣传、专业智库“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开展“青创班”广州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吸纳包括农村创业青年在内的各领域人才参加“青创班”课程讲座、青创交流活动等,全面提升农村青创人才综合能力。四是试点成立“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以从化区为试点成立了“青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会”,为青年涉农企业家、创业者提供资源整合、跨界合作平台,进一步服务农村青年、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文化、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青年创新创业。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项目深度融合,支持农村青年在广州注册企业并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取得相应名次即可获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最高奖励达200万元。
五、加大对农村创业致富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
加大对返乡下乡创业青年的宣传鼓励,加大对农村优秀青年典型,特别是农村优秀创业青年的挖掘、选树,宣传推广一批返乡下乡的创业创新典型,通过正向激励、正向宣传,加强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各类媒体对乡村青年人才的典型报道,让优秀人才特别是创新能力强、对农村农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青年人才被社会所认可,最大程度调动农村青年人才的创业创新智慧和热情。积极宣传青年返乡创业致富感人事迹,传播“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勤劳致富、开拓创新理念,宣传农村社会新风正气,讲好广州故事,引导青年返乡下乡建设美好家园,营造创业青年返乡下乡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有关区制定符合实际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结合省级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遴选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各项返乡下乡创业扶持政策,深化农村青年创业服务。贯彻落实各项返乡下乡创业扶持政策,发掘和培育更多优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深化开展“青创班”、“领头雁”、“领航班”等青年创业培训和服务活动,加强孵化扶持、资源交流、政策对接、金融服务,不断优化乡村创业环境,拓宽创业领域,提升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三)做好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继续完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培养力度,认真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为我市农村基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四)推动成立广州市青年乡村振兴促进会。通过搭建凝聚、维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农业农村创业青年的平台,吸收、凝聚传统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农业物流、农村电商等农业新领域的创业青年,促进农村农业青年信息交流、项目合作、资源整合、政策对接。
(五)开展乡村文明实践活动,加强青年返乡下乡创业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加大农村创业致富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先进典型进行系列报道,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返乡下乡创业致富,建设美好家园,为推动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单位深入研究您的有关建议,加强调研论证,为青年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有关进展情况我们会视情况与您联系沟通,听取您的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万政东,联系电话:835249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