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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18-07-31 09:21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王红斌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和联名提案委员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和联名提案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优化提升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建议》(第500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与您在7月2日和7月30日进行了邮件交流和电话沟通,您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并可不再通过面谈形式征求您的意见。现经综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意见,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完善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的问题

(一)优化人才引进政策顶层设计,加大对高层次、高技能以及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人口调控及人才引进相关政策。2014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号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号10号)等配套政策文件。目前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符合人口准入条件的各类人才均可以通过引进人才渠道入户广州。同时,针对全市重点引进的总部企业、重点项目企业所需要的中高层管理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特殊艰苦岗位一线从业人员、特殊技能人才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均可以按照要求申请引进人才入户。近年来,每年在职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人员近2万人,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5万人,显示出我市对各类人才具有良好的吸引力和较强的集聚能力。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人口调控政策以及人才引进入户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引进力度。在即将修订的人口调控政策中,我们拟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士学位、硕士以及博士学位的相关人才在申请人才引进入户时的准入年龄将进一步放宽。

(二)提升人才引进服务水平,打造“互联网+人才引进”业务模式。一是全面实行网上系统申报。目前我市在职人才引进入户申报和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系统申报;实施网上预约制度,我市引进人才入户启动了网上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在全市率先启用电子入户卡。我市引进人才入户完成审核后,可直接在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打印入户卡,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将数据交换到公安部门;实现了调令(批复)的电子化和二维码认证功能。二是实现审核业务的“一窗式”、“集约化”办理。2008年2月,我市引进人才入户审核窗口成为第一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窗口。目前我市的引进人才业务实现了全市公务员招录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入户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市(区)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引进的学历类人才、技能类人才入户的全覆盖。所有人员的入户不再按照身份、学历不同划分到不同部门办理,而是实现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同时,引进人才业务办理实现了跨部门业务系统集成化。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办以及市公安局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可以进行实时的数据传输以及信息加密共享。三是建立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绿色通道”制度。对高层次人才、特殊贡献人才以及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等特殊人员开设“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人才只需要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到系统,即可在家坐等我们工作人员为其送上“入户信息卡”和“准迁证”,使重点人才的入户服务做到了“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即到即办”的标准,实现了高端人才服务的精准化。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极大方便了申报人业务办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事权下放工作。2008年,我市将人才引进入户全部审批权限下放给开发区和南沙区;同时将年龄35周岁以下且本科有学位的学历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权限下放给其他所有区;2015年,印发了《广州市人社局关于下放各区计划指导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事权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4号),将所有计划指导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权限下放给各个区;2016年,我局印发了《广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追加各区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2552号),将区公司登记注册企业的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权限全部下放给各区。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简政放权,以人口调控政策修订为契机,将所有企业引进人才入户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各区,实现群众就近办理。

二、关于优化人才绿卡制度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决策部署,我市于2016年6月正式实施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近两年来,我们严格履行人才绿卡审核、发放与管理职能,努力为在穗优秀人才提供更为完善、更为便捷、更具特色的服务,有力推动了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人才集聚,极大改善了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人才绿卡政策日见成效。截止至2018年5月底,人才绿卡发放总数为3900个,其中主卡3146个,副卡754个。

(一)加强全程监督指导,在严格人才绿卡审核把关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人才绿卡制度中规定的申领条件发放人才绿卡,确保我市引进真正需要的人才。一是狠抓窗口人员上岗前培训。人才绿卡受理窗口是人才绿卡审核的第一道关口,而窗口工作人员流动变化性大也是客观事实。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年内先后2次组织全市6个窗口全部工作人员业务轮训,确保每名绿卡审核人员都能成为制度的“明白人”,为依法依规审核打好基础。二是狠抓政策完善堵漏洞。密切关注审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应对之策,并及时通报给审核窗口,确保政策执行上的一致性。针对部分申领条件容易被人“钻空子”的情况,我们及时研究措施,迅速出台相关操作指引,有效防范和杜绝“造假”和“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三是狠抓审核错情通报。根据申领人经市府12345热线或电话反应的绿卡审核过程中的问题,经认真查实了解后,对确有审核处置不当的人员,通过建立全市窗口工作人员QQ联系群,及时予以工作提醒警告,达到一人被警醒、其他人受益的效果,有效抑制了类似错情的反复发生。

(二)加强操作便利建设,在提高人才绿卡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去年上半年,根据全市关于修订“1+4”政策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赴外地调研借鉴的有益经验,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人才绿卡申领指南进行修订完善,着力提高审核服务的可操作性、便利性。一是根据不同申领条件“量身”确定申请材料。根据不同学历层次、不同行业领域申领对象的特质要求,根据申报材料“最少化、必要性”的原则,重点审核能证明申领人是“人才”为目的的材料,对其他方面材料则不作要求(如政治背景、政治价值取向等)。二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2016年10月,我市正式开通“广州市人才绿卡网络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人才绿卡“一网式”办理。去年,我们投入人力、财力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使申请、审核、制证、发证四个环节完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大大缩短了各环节之间的时间间隔。三是增设南沙、海珠区受理窗口。考虑到南沙区相距广州中心城区较远、海珠互联网集聚区快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为便于区内优秀人才快速申领,我局根据两区人社局的申请,于去年5月同时增设两区的人才绿卡申领窗口,从而使目前我市受理绿卡专窗数达到6个。

(三)注重搞好宣传指引,在加大人才绿卡对外影响上下功夫。为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到广州创新创业,同时也为了增强企业引才留才的信心,营造我市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我们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使一大批重点行业企业和优秀人才对广州人才绿卡有了更深更全面的了解。一是重新设计制作《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宣传折页。为方便携带和阅读,我们将指南设计成六折的小折页口袋书,突出广州特色和岭南文化,融入广州市新地标和创新科技元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人才绿卡。同时,同步翻译并制作英文版指南折页,方便海外优秀人才了解广州人才绿卡政策。新版宣传折页在去年澳洲、北美、欧洲海外宣传发动推介会和2017海交会上都受到了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最大欢迎。二是拓宽宣传手段和渠道。适应新媒体发展要求,建立广州人才绿卡微信公众号,采用图文并茂形式,通过专人负责,及时传达我市重要人才政策文件和各级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不定期发布广州人绿卡动态,宣扬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三是组织灵活多样的政策宣讲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宣讲活动:在广州塔举办的海外名校校友会上,配合海交会主动为留学归国优秀人才推介广州人才绿卡。

三、关于深化多元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问题

(一)深化人才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职称评审科学化,完善评价标准和方法,出台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办法,在全市各高评委会全面推行面试答辩,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创新推行个性化说课评课、全程网络在线评审、远程面试答辩。推进职称评审均衡化,对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与公有制单位一视同仁的职称政策,提供均等化的全员、全面、全程“三全”服务。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在市人社局官网开通“广州职称”专题频道,实现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在线评审、评后公示、数据统计、审核发证全流程、零现场网上办理以及评委抽取、评委库调整、评委办日常业务等无纸化管理。积极承接省职称评审事权下放,2017年新增组建了卫生等专业共12个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指导广州高职院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目前,我市高、中级评委会共86个(不含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评委会),评委库在库专家1.6万余人。开辟高层次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急需聘用特殊的高层次人才设置特设岗位;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21人才梯队工程”人选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占事业单位岗位职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完善企业人才评价服务机制和创新创业服务机制。贯彻实施《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完善企业人才评价服务机制和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探索向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领先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和人才认定权;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市场主体评价人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以及市场业绩突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的各类产业人才,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的要求,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探索建立工程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相互贯通发展评价机制。

(三)推进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人员交流。2017年上半年,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创委、市财政局转发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穗人社发〔2017〕20号),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兼职和离岗创业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管理制度。一是改革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间交流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引进企业中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制度,经考核合格可办理交流手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现有工作人员难以满足重大创新项目或课题研究需要的,可自主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选择部分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部分专业,试点从具有企业任职经历的科研人员中新聘工程类教师,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做好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二是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离岗创业,离岗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常设岗位中设置创新创业岗,签订离岗协议,作为保留人事关系、任职资格、连续计算工龄的依据;离岗创业科研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兼职兼薪。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措施,非常专业和具体,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结构、完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领军人才来穗集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开拓了我们的工作思路,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和构筑“人才高地”战略明确了很好的发展方向。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您的有关建议,加强调研和论证,逐步推进我市人才工作的发展。有关进展情况我们会视情况与您联系沟通,听取您的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并对我市今后的人才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万政东,联系电话:831261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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