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静君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4067号提案《关于高职高专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社工员资格考试与认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摘要如下:
我们认为,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在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社工员’职业鉴定,使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岗位职业能力的‘双证书’”,对于发展广州市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一、广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一)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目前,市属高校中有 5所院校开展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 其中,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等 4所院校开设有社会工作专业,广州医科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现状
目前,社会工作人才岗位职称设置有社工员、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等岗位。其中助理社工师和中级社工师需要通过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考试,而社工员却没有具体的考试认证通道。由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需要大专毕业后在相应岗位工作至少 2年以上才可以报考,因此,高职高专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国家考试条件,这导致学生在毕业时难以获得“双证书”, 就业前景不明朗,就业流动性大。
(三)我市社工员现状
目前我市居委会、 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每年仍有大量的一线社工服务岗位是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从业者在从事服务工作。为了规范和推动我市社会工作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市民政部门于 2011年开始组织开展了简单的社会工作员培训认证工作,即对未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短期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社会工作员证书”,在我市社会工作协会登记后,持证上岗,并接受统一的管理,初步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 2014年底,已累计培训、 考核、登记的社会工作员有 7602人,短期内极大缓解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足的局面。
二、我市财政支持情况
目前,政府不断加大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市财政部门将会认真研究,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三、社工员职业资格考试现状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或其他专业一定学历,并从事社会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考试。但目前国家、省均未有关于社工员职业资格考试或认证方面的政策。
由于我国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政策,均由国家、省统一制定,因此,我市无制定社工员职业资格考试或认证政策的权限,且目前国家正在对各类职业资格进行清理和规范,要求各地不得在国家政策之外擅自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因此,我局只能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推进开展此项工作。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则委托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