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锦等委员:
您们提出《公费医疗并入社会医疗保险系统势在必行》的提案(第4131号)收悉。现答复摘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一直按照上级部署致力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工作。自2001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我局便着手研究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制订了广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其供养家属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配套文件,多次征求省、市、区(县级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广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改革办法》等四个文件。
近年来,我市还不断调整公费医疗政策并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包括公费医疗药品目录统一按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启用市本级公费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费用审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使公费医疗政策和管理逐步向医疗保险靠拢,为公费医疗与医疗保险并轨做好准备。
二、工作推进难点
目前,广州地区存在省、市、区三级公费医疗制度,分别保障省直、市直、区属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及其供养家属的医疗服务。而广州地区的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驻穗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属单位均参加我市医疗保险。因此,省、市、区三级公费医疗制度改革须在省的统一部署下,共同推进,同步实施,才能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向省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省的支持,共同推进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二是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好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工作。
衷心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并真诚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