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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1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5-08-05 14:21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李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称评定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建议》提案(第4118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市职称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经研究,现将提案涉及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上级人社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市不断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创新职称评审方式方法,拓展职称工作服务范围,推进职称服务均等化,加大职称工作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打造阳光、数字、诚信职称品牌,逐步建立起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品德、业绩、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化、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社会化

  一是大力加强评委库建设。我市全面突破系统、地区、单位的局限,按专业化、社会化原则组建和调整各系列(专业)的高、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对全市各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建库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年龄、专业、学历以及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不断优化入库委员的结构。目前,我市高、中级评委会共79个(其中高评委18个),在库专家总量达1.4万人。

  二是建立评委会委员考核制度。出台了《广州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委在评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评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活动。

  二、创新职称评审方法,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一是探索开展量化评审。在中专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探索开展量化评审工作。二是探索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印发了《关于在我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面试答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建筑、橡胶化工、轻工等共12个高评委会全面推行面试答辩,其中,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技工高级讲师资格实行在线远程面试答辩。

  三、强化非公人才职称工作,推进职称服务均等化

  一是将非公人才纳入职称工作的服务范围。做到“全员服务、全面服务、全程服务”。二是建立完善职称业务直接申报制度。非公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通过直接申报点方便快捷地办理职称业务。三是设置服务非公组织的专业评委会。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设置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电子电气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主要受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得到广大非公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好评。

  四、采取有力举措,打造职称品牌

  一是利用“广州职称”频道,打造“阳光职称”品牌。职称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网可以了解掌握我市职称工作的具体政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实现了职称工作的“阳光作业”。

  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数字职称”品牌。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实现全部职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职称服务平台。通过“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系统”,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的查询、登记、管理提供服务,逐步实现证书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职称”品牌。在实施评前评后“双公示”制度、面试答辩制度的基础上,又从学历、论文、职称证书等方面建立查询验证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

  五、逐步稳妥推进,探索职称评审工作向行业组织转移

  目前,我市已在电子行业协会、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机电行业协会、化工行业协会、纺织行业协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共6个行业协会设立10个评审委会,并直接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和行业(社会)组织的沟通,深入调研,稳步推进,探索向严格自律和具备承接能力的行业(社会)组织逐步转移职称评审工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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