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企业退休高级知识分子待遇的建议》(第2016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摘要如下:
一、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没有对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倾斜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国家和省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适当倾斜调整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加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2005年以来,对于养老金年度调整中适当倾斜的人员范围,每年确定一次,在每年的年度调整文件中予以明确,年年都有不同。曾经被纳入适当倾斜范围的人群:高龄人员、企业军转干部、高级职称人员等。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2015年度国家、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中,没有被纳入适当倾斜的范围。
二、我市没有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实施,《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已于1998年11月实施,我省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我市没有自行出台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权限。
三、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是否给予待遇倾斜须待2016年度的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明确
从2015年起,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没有享受到专项津贴后,我市陆续收到要求继续对该人群给予待遇倾斜的建议和意见。为此,我市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今年,该人群是否给予待遇倾斜,须待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出台明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