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丽晴代表:
您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属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统一招生平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市属技师学院发展的关心和建议。现综合会办单位市教育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建议采纳情况
(一)当前市属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统一招生平台的条件尚未成熟。理由如下:根据管理职能,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地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招考办)协助做好考试前期的组织管理工作。因此,将技师院校纳入高招平台,其管理权限在省教育考试院。市招考办就该工作的可行性向省教育考试院请示,省教育考试院认为,高级技工学校虽面向高中学历层次人员招生,但由于历史原因,学校在学生毕业时颁发的毕业证书不属于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因此,不能纳入高职院校招生平台。我局就今后推进该项工作的可行性与市招考办进行了沟通协商,市招考办表示由于教育部、省教育厅尚未明确将技师学院纳入高职院招生平台的具体操作流程,需要继续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已采纳关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应细化招生办法,调整重点中职学校、普通中职学校的招生策略的建议。市教育局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要求,在年内出台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招生改革的新路子,细化、优化中职学校录取批次,使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能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也使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能收获优质生源,实现中职学校和学生的“双赢”发展。为进一步优化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市招考办已同意在职能范围内对既有面向初中层次招生计划又有面向高中层次招生计划的市属技工院校,在每年编印并免费发放给学生的《报考指南》中将两个招生层次分别赋予不同的代码。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第五(二)点中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广东省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粤府办〔2008〕42号)第二条明确“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我局将就市属技工院校面向高中层次的招生计划纳入高招平台统一招生的意见,积极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争取与教育部门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后,逐级向下推进实施。同时,我局将会同市教育局,进一步向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推动市属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统一招生平台工作。
此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
(承办处室:技工教育管理处,联系电话833742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市教育局,市人大联络委,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