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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2018-05-14 15:35 信息来源: 本网 浏览字号:

陈爽代表:

  您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我市开展科普职称评定试点的建议》(第20182061号)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重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我市科创委牵头启动了《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工作,将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增加了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应当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将科普成果纳入本级科学技术奖范围等条款,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科普工作。同时,依托科普基地培养科普人才,从2001年开始至今,我市认定了10批共141家市科普基地,基本覆盖了广州地区具有良好科普资源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科普设施的良好局面。在市科普基地发展过程中,科普基地工作人员边实践、边提高,形成了一支素质比较高的科普工作队伍。此外,市科普基地还重视科普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定期举办科普基地管理人员能力培训,提升科普基地科学传播能力。

  二、探索开展我市科普人才职称评定试点工作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对提升国家公民素质和促进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探索开展科普人才评定工作,是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家未单独设置科普职称系列前,我局将会同市科学技术协会进行研究,在借鉴外地好的做法的基础上,探索解决我市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拟扩展现有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审外延,在该系列增设科普专业评审。在参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同时,征求科普专业专家意见,研究拟定我市科普专业职称申报细化条件,在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等方面为科普人员申报职称提供具体指引,使评价标准更加符合科普专业实际,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加强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开展科普职称评定试点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新设职称系列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职称系列。鉴此,我们会将代表的建议向省人社厅反映和提交,积极加强与省人社厅和国家人社部的沟通,推动国家新增单设科普职称系列,或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或我市先行先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职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邓骥,联系电话:831260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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