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0〕635号
汤丽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技能人才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第20202043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分别与您进行了多次电话交流,于8月27日见面座谈,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贯彻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我市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的要求,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在穗务工人员(不分户籍),通过自学或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均可获得4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若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积极推进技术人才培养和服务工作
我市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对培训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的作用,支持和推动企业开展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市属技工院校积极参加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我市技工院校入学实行零门槛,具有初中或者高中学历学生皆可报名入读,保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推进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建筑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工作。2019年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建筑工匠入库登记和诚信加分事项的通知》,依托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建立了建筑工匠库。
三、打造公共招聘服务平台,促进技能人才转移就业。
我市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定期发布招聘就业信息,推动包括技能人才在内的来穗务工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对接,还充分利用市人社局网办系统“公共招聘”专栏协同举办网络招聘会,同步发布招聘会安排和岗位信息,搭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招聘服务平台。据统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公益性公共就业服务覆盖7315家次企业,累计发布19.02万个岗位。其中,举办公益性现场招聘会108场、网络专场招聘会98场。
我市通过建立技校生预订机制、开展校园招聘会、校企合作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发动我市的公办、民办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学生与企业现场交流、线上对接,满足企业储备、吸纳技能人才的需要。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共组织企业赴本市及省内清远、罗定,省外广西、河南、江西地区等高职、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开展校园招聘会13场,共有257家次的企业参加,提供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9800多个,通过“送岗”进校园,为企业多渠道招用各类技能人才、专业人才提供支持。2019年广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首次采用主、分会场联合办会模式在广州连开三场,116家省内、外各类院校近20万应届毕业生资源与参会的530多家企业进行现场洽谈,进一步扩大了校企对接范围,为企业发展引入实用型人才。
四、重视做好技能人才的公共服务工作
我市历来重视做好来穗人员尤其是技能人才的关爱服务工作,促进来穗人员“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一)享受积分加分优待。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了“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梯次享受公共服务的机制。其中,技能人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可进行“技术能力”加分,通过积分加分,可以使技能人才在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获得优待。2019年度成功入围的8000名积分制入户人员中,超过九成人员在“技术能力”和“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获得加分。
(二)贯彻技能人才的医疗保障政策。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主体,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全覆盖、具有广州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积极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政策支持。我市凡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向有关区提出积分入学申请,符合条件者可按当地区指引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还可根据当地区规定或指引,自行报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五、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从 2002 年开始规划,2006 年建成投入使用,现已成为横向联接市级各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区的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枢纽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我市以政府令方式印发实施《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明确了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16类基本信息的采集、核准和提供,保障信息共享应用可持续发展,落实依职能共享和“一数一源”,为政府大数据应用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依据《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遵循依职能共享的原则,为政府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信息共享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在提升行政效能,方便市民办事方面成效显著,政府信息共享的广度和应用深度都处于国内领先。
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分“共享资源目录”“基础信息库(含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基础信息库)”“共享交换”“专项工作(应用)”等模块。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供需双方可按照授权在线提交信息共享申请,即可实现自动分发;而对未获得授权的信息,经协商平台可协助完成信息的匹配。建立政府信息共享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机制,按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有效推进和规范本市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信息共享申请的有关争议事项。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设是中国制造、中国创造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提案对于促进我市制造业发展,加快提升技术工人技能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
(一)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指导各区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督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序支付。组织各区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的绩效评价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指导市属院校加强与社会发展和市民需求的对接,发挥学校智力资源和人才培养优势,开发相关课程资源,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进一步做好公共招聘服务工作。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的原则,优化线上、线下公共招聘服务,及时发布各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持续跟踪提供精准服务,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
(四)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我市将按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发挥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作用,鼓励政府部门依行政职能提出信息共享需求,促进部门间业务系统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为实现政府精细化管理和惠民服务提供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持。
(五)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优先覆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大资金、服务投入,立足本区域实际与优势,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做好简政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好政策对技能人才的杠杆效用和优待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就业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石文海,联系电话:833913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