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0〕647号
徐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引导共情互谅,稳定就业”的建议》(第2020205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将此列为局主要领导领办建议,成立以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志勇同志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等会办单位分管局领导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分别与徐嵩代表于7月至9月进行了电话沟通,于9月2日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宣传的建议
(一)多渠道开展政策推介,扩大政策覆盖面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相继出台实施“暖企20条”“稳增长48条”、促进就业2.0版;扎实推进减免社保费、实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为保障惠企惠民政策准确传递到企业和职工,我局制定了《“社保惠企、就业暖民”政策宣讲活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宣传“十百千万”行动方案》《开展稳就业保就业专题宣传工作方案》等,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利用市政府、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并解读惠企政策。联合新闻媒体宣传策划“稳就业进行时”系列专题报道,录制复工复产专题节目,参加“新政速递”政策解读直播活动,组织区人社部门深入创业园区送政策、送服务,广州电视台、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报道150余篇,被“学习强国”平台6次转载。扩大人社政策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见效。
(二)加强正面宣传,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影响下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等五份政策文件,编印了《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30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百问百答》等宣传和解读资料,及时明确企业和职工关注的涉及疫情防控劳动关系问题。二是制定并转发省人社厅疫情期间劳动人事调解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理念,协商协调处理涉疫情劳动关系问题。三是印发《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海报、宣传课堂,发布公益广告,在广州地铁、广场公信屏、局官网以及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滚动播放欠薪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短片。印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海报1.6万张及宣传手册3万份,分发各区人社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策与企业互动服务
市政数局制定了《关于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指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案》《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宣讲及政企互动工作方案》,结合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针对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内容不同的特点,分别印制统一的中英文营商环境推介手册和宣传单张,包括政策目录、政策清单、政策要点、典型案例等内容,并制作宣传推介用的中英文小视频,及时提供给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市、区级政务服务专业大厅用于现场展示,宣传推介广州营商环境,提高社会知晓度。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培训,坚持每年为“万名群众”“千家中小企业”“百家重点企业”提供政策宣讲、政企互动和代办服务。上半年,市政数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两场宣讲活动,培训智能电子规划报批告知承诺制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审批改革等政策,进一步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适用对象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下半年将陆续指导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组织更多的宣讲活动,进一步宣传政府各部门应对疫情出台的补贴扶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
二、关于发挥集体协商制度优势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引导企业和职工加强协商协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意见》《关于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的意见》等,引导劳资双方坚持“依法合规、共生共存、双向沟通、因企制宜”的协商原则,就双方关心、急迫的问题开展协商。对于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等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引导和支持开展协商工作。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作为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的工作主线。市总工会组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并成立工会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咨询力度。
(二)加强行业集体协商。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企联、工商联,多次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我市目前行业集体协商的情况。联系广州市食品企业协会、广州市百货业商会等七个商会、协会,指导相关市级行业协会组建了行业工联会,围绕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和工资支付办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有效扩大了集体协商覆盖面。
(三)加强裁员指导和服务。市人社局相继出台了《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1+4”工作预案》《企业裁员工作指引》《关于转发做好企业规模裁员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做好劳动关系指导、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后续配套服务、失业生活保障“五个配套服务”,确保劳动者权益有维护、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推进落实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截至8月26日,全市发放2019年度稳岗返还34.29万家企业,金额12.54亿元,惠及职工374万人。
三、关于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推广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的建议
(一)立足创新,全面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做好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总结验收。
(二)推广三方联调,筑牢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事前预防工作保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劳动人事争议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并将三方联调中心优秀案例汇编成册,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注重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聘用兼职调解员,积极吸纳律师、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调解员。
(三)运用互联网+调解,加大多元化解工作力度。运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全省首次实现劳动争议调解案件从申请到结案全流程在线办理。通过网络舆情监测、12351职工热线办理、工会信访办理、走访调研、工会法律监督等途径开展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风险专项摸底排查工作,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与企业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进一步发挥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作用,发挥工会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依托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制定《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工作细则(试行)》,加大三方联调工作人员配备,推动多元化调解工作模式,加强线上调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流程。
四、关于允许用人单位按照不同比例缴纳及资金用在稳定现有职工队伍的建议
(一)出台支持困难企业阶段性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出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系列的政策解读、问答等,明确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同时简化企业申请办理的要件材料,审批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从程序上、时间上尽量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为增强政策扶持的延续性,在今年6月印发的年度调整文件中明确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继续适用上述降低比例和缓缴政策至2021年6月。
(二)多元化调解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历史补缴问题
一是对涉及追补缴人数较多的企业走访、座谈,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职工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补缴的和解方案,并对有可能引发的矛盾进行预判。二是与市复议办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组织案件调解会、协调会,主动与企业、职工沟通联系,释法说理,逐步推动企业与职工达成和解协议,去年共促成了7家企业自愿撤回708份行政复议申请,有效纾缓企业补缴压力。三是与铁路运输法院尝试开展诉前联调,把矛盾纠纷化解的战线前移,试图从单个案例的处理到“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四是根据执行法院的反馈信息,与被执行企业达成补缴计划。通过上述多元化的调解手段,同时注重引导职工换位思考,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劳资双方有的就补缴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有的通过分期补缴方案确定了补缴方式(时间、批次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短期内补缴的资金压力。
(三)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住房公积金矛盾化解的广州模式
由于住房公积金没有被列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范畴,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支持和引导企业与职工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至强制执行终止前,双方均可在各环节就补缴金额、补缴时间等达成和解,力求在维护职工权利与解决企业困境中寻找平衡,实现案结事了。
接下来,将总结纠纷化解的经验做法,一是选取成功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劳资双方共情互谅。二是在解决企业历史补缴问题上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争取政策支持。三是开展理论探索争取司法部门支持,由于住房公积金纠纷是由劳动关系纠纷衍生的次生性纠纷,其追溯权利随劳动关系的建立而产生,我们将尝试通过司法审判判例把住房公积金补缴事项纳入可调解的范畴,大胆开展理论探索,争取得到司法部门和法院更大的支持。通过努力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住房公积金追补缴矛盾纠纷化解的大格局,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提供更多有益的“广州模式”。
五、关于鼓励创新就业形态为国家立法总结经验的建议
我市贯彻落实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劳动者在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休息权利,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建立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落实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
下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发挥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尊重、理解和体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高劳动者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及时探索和总结共享用工、互联网+就业的工作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也期待你们今后能够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黄世利,联系电话:833184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