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0〕671号
张志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视同缴费年限问题的建议》(第20202292号)收悉。你们在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军龄视同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建议,对维护广大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障权益,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协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办理。并分别于6月、9月与你们电话、短信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广州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历经3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确立了从保障对象仅限于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不断发展为包括不分户籍、职工身份和企业所有制性质的开放式的养老保险体系,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方面,我市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开展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
在具体经办中,我市通过提升业务水平、严格审核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等方式,不断提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工作效率。2019共受理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申请6482份,审核6771份(包括二次审核),审核完成率100%。一是以案促学、提升业务水平。针对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政策晦涩难懂、参保人高度利益关切等现实课题,专题开展复议诉讼专题案例讨论,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分析办案思维,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严谨处理审核结果,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严格程序、提高审核准确性。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审核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审批时效和审批程序,加强调查核实工作,最大程度降低误判误审几率,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推进网办、提升办事效率。在推进优化业务流程的同时,尝试逐步实现业务网办化,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预约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事体验。
二、我市退役士兵军龄视同缴费工作情况
2012年7月1日《军人保险法》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做好军人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2019年,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我市按要求积极抓好落实。一是积极主动与省沟通争取。鉴于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2017年7月1日,我省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制定权在省,我市积极主动与省反复沟通争取,近日明确: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军龄可以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二是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强化数据协同。退役士兵可视同缴费年限的服役时间和待安排工作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经作出核定结论,社保部门无需再审核,即登记名单均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函名单为准,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在社保系统将其部队服役时间及符合条件的待安置时间登记为视同缴费年限。三是全市统一经办规程。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印发了经办指引给各区,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符合条件人群的军龄视同登记由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登记维护,无需退役军人往返部门间办理,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三、我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我市高度重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民生工程部署推动。2019年5月开始办理社保补缴申请,目前已完成审核工作,正在进行补缴集中缴费。当前,各项工作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抓实抓细退役士兵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社保补缴等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履行好保基本民生的职责,在发展中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
(联系人:万璐璐,联系电话:833995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