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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8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1-05-14 10:26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专技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1〕213号


梁丽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加快制定艺术管理人才职称评价机制的建议》(第20212082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月24日、4月29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现状

  艺术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市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力量。我市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设立广州市艺术专业高级、中级、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执行省制定的职称评价标准,符合资格条件的艺术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职称评定。目前,我省现行的艺术系列下设编剧、作曲、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美术师、舞台技术、电影放映等专业,暂未包括艺术管理专业。此外,我市积极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对非公有制企业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方面,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企业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并在市、各区、南方人才市场设立职称直接申报点,非公有制企业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通道畅通。

  二、关于完善艺术管理人才职称评价机制

  2020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其中,艺术管理类仅包括演出监督。

  您提出的“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艺术管理专业的职称评审类别(增加艺术制作人)”“完善艺术管理人才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的建议十分切合文化艺术行业发展的趋势,对推动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进一步畅通艺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局大力鼓励和支持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加强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据了解,目前省人社厅正会同省文化旅游厅起草我省《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文艺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对评审专业设置、评价标准等进行优化。我局将及时将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省人社厅反馈,同时也建议您通过多种途径向省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共同推动我省健全符合艺术管理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更好地促进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

  感谢您对我市艺术专业技术人才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

  (联系人:钟平凯,联系电话:835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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