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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2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1-05-26 16:40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1〕229号


彭旭华等代表: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补贴资金监督的建议》(第2021242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月23日至3月16日进行多次电话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审批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我市按照省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对象、标准、条件、申领流程及要求等,结合实际建立补贴审核发放管理制度、资金发放定期对账制度、培训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培训过程和资金审核发放监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补贴统一在省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审核通过并完成公示后向申请者发放补贴。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抽检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确保补贴发放有序和资金安全。2020年、2021年分别安排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15.11亿元、19.24亿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等六项补贴。

  二、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加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办学属地原则由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批、管理,并定期对辖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日常专项检查,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规章制度建设、师资状况、办学条件和招生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达标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三、加强对补贴类培训进行指导与督查

  我市按照“分级管理、高效监管”的原则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建立市、区两级督导管理体系,以日常督导、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管理范围内的按规定设立并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采取影像监控、派遣督导员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及时地监测全市职业培训质量,指导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此外,我市坚持以质量促发展为导向,为培训机构实施素质就业,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提供保障,组建全市督导员队伍,对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进行督导检查,从而进一步引导培训机构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提升整体培训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职业技能补贴资金监督是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基础,该提案对于促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提高职业技能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

  (一)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指导各区科学制定培训计划,落实督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序支付。组织各区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的绩效评价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二)做好公共财政保障。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同时,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三)积极办好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培训相互促进的人才培养机制,营造浓厚的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氛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技能,推动技能水平提升。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技能补贴资金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石文海,联系电话:833913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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