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2〕322号
熊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广州商会组织管理人才评价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第5055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与您先后于2月24日、3月23日、7月13日电话沟通,并于8月19日组织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支持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加强商会组织建设
市工商联充分发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职能和特点,大力加强商会组织建设,促进商会组织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推动商会改革和发展。拟定《广州市工商联系统“四好”商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为商协会办理十件实事方案,创新开展动态创建市级“四好”商会工作,全力构建以市“四好”商会培育对象为基础、市“四好”商会为核心、市“四好”标杆商会为导向的三级管理体系;加强与省工商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沟通,推进商会双重管理及规范镇街商会登记等事宜。二是加强对商会重大事项的管理及指导。对所属商会办理年度报告进行前置审查,对所属商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人选进行任前考察和备案,对会长人选开展综合评价。三是创新手段引导会员服务大局。组织开展商协会创新项目(活动)申报工作,对申报成功的给予经费支持。指导商会举办各类品牌活动,包括:与市妇联、市女促会共同举办2021红棉杯湾区“她力量”创新创业大赛,协助广州市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相关行业商会秘书长对接“中国(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融合大会”,指导团体会员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期间举办“机器人进集群”系列活动等。四是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和指导。根据商会的会务特色和发展水平,实行商协会三级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挂点重点商会,加强对商协会的联系、引导和服务。建立所属商会每季度轮值交流会议制度,统战联络员列席每次会议,密切掌握商会动态。
(二)推动商协会管理人才评价
我市高度重视商协会管理人才评价工作。2021年,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工信局联合印发了《推进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价的工作方案(2021年)》,将“建立行业商协会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列为重要工作任务,明确由市工商联在省的指导和支持下,研究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动中。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形式之一。职称的框架体系包括系列、层级、职称名称等,均属于国家事权,目前国家共设27个职称系列。省级部门在国家职称基本框架体系内完善省级的具体组织实施措施,出台各系列职称评价实施方案。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搭建了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审服务平台,凡在我市合法就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可申报评审我省所有系列(专业)职称。在职称评价中,注重考核专技人才的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创新成果,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于符合职称评价条件的商会组织管理人才,我市大力鼓励和支持其根据自身业绩成果申报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如经济系列设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类别。
(三)强化商会组织管理人才服务保障
医疗保障方面: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为主体,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为补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全覆盖、具有广州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可满足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可按规定参加以下医疗保障:一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管理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统称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才,也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是本市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三是管理人才可按规定自愿参加“穗岁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年龄和既往症参保理赔,重点保障大病医疗费用、自费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35万元。四是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管理人才,按规定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并享受相应长护待遇。此外,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才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救助待遇。
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8号)、《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7号)、《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建规字〔2020〕17号)以及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符合条件的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可以提出申请。2021年,国家提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筹建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21〕6号),有条件的商会成员单位可通过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商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对我市经济发展、行业发展以及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您提出的“建立健全商会组织管理人才科学评价体系”的建议十分切合商会组织发展的趋势,对进一步畅通商会组织管理人才职业发展渠道、推动商会组织改革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以下工作:
(一)完善商会组织引才育才用才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商会业务主管的作用,强化对商会的规范性管理及指导,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打造商会工作品牌,进一步激发商会活力,为引进、培养、使用好商会组织管理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加强商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吸纳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良好协调能力、责任心强且熟悉经济、法律、管理等知识的管理人才。加大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培育力度,举办商会专干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商会组织管理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对商会组织管理人才的分析,梳理研究商会组织管理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标准体系,优化商会组织管理人才职业发展路径,拓展管理人才发展空间,把商会组织打造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蓄水池”。
(二)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充分利用企业宣讲、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网络培训、中小企业巡回课堂、民营企业服务周等平台和载体,面向商会组织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鼓励和指引符合条件的商会组织管理人才按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职称。
(三)营造激励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发掘和宣传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先进典型,注重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参政议政、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商会组织管理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职业荣誉感。
感谢您对我市商会组织管理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姚敏燕,联系电话:020-835248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