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专题 > 专题报道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35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 2024-06-06 16:51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字号:

穗人社函〔2024〕248号


叶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人群的建议》(第2024235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公交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月4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进一步了解您的建议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方向。经综合各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新业态新模式职业技能工种开发

  经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公共交通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有:1.客运车辆驾驶员(4-02-02-01),包括下列工种:客车司机、城市公共汽电车司机、巡游出租汽车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2.道路客运服务员(4-02-02-03),包括下列工种:道路客运站务员、道路客运乘务员。3.道路运输调度员(4-02-02-05),包括下列工种:道路客运调度员、道路货运调度员。上述职业工种目前尚未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了适应当前职业领域的新变化,更好满足优化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等需要,我市积极参与国家新职业标准、新职业申报开发。2023年完成“数据库运行管理员”新职业申报并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牵头开发“数据库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并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员、电池及电池系统维修保养师、机电设备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工作,有序开展安全审图员、云计算应用师等17个新职业的申报工作及药物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发。

  (二)开展多种职业技能培训

  我市全面实施“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推进产业工人培养,应对生产技术、方式和组织的变革。2022年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等五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备案培训645人次,培养一批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2023年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增备案3933人次,28家企业入选广东省“产教评”产业技能生态链首批链主培育单位名单,已备案学生学徒、技培生111人次,暂无企业开展公共交通领域相关工种培训。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出台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文件,积极实施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的均等化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作用。

  (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2019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坚持“以企业为主阵地,向用人主体放权,全面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技能需求,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改革措施,全面开展我市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目前我市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共480家,其中企业用人单位367家,技工院校35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78家。涉及公共交通领域职业工种的机构共有47家。2023年,我市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4.3万人次,获得证书合计11.48万人次。其中涉及公共交通领域的共有10个职业24个工种,开展认定5922人次,获证4291人次。

  (四)主动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岗教育

  一是每年制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引,指导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按要求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文明行车、服务规范、防御性驾驶等相关技能培训。二是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对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营运违章和服务投诉的驾驶员,开展小班或“一对一”教育,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三是结合广州公交集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之一的工作经验,开展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培训的相关工作。

  (五)开展面向网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专题巡讲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短板和弱项,定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讲师团,精心编制培训课件,开展专题巡讲进企业活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代表开展专题培训,“以点带面”提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支持公交领域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

  充分运用广州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优势地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公交行业企业申请成为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围绕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开发行业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公交领域学生学徒制和技培生培训,通过产教评融合和校企合作培育技能人才。继续积极发动和推荐各企业和相关机构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工作。

  (二)积极开展项目制和重点群体培训等多样化培训

  将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纳入项目制培训范畴,支持培训机构开展公共交通领域项目制培训,提升行业群体技能水平。加大与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的请示沟通,争取向省厅请示将“主动控制安全驾驶技术培训”“公交应急管理技术与方法”“公交站场风险控制技术”等职业工种纳入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提升公交领域技能人才技能素质。指导各区通过开展公益性短期培训班、创业培训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面向特定行业群体在内的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多层次、差异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

  (三)加大相关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工种开发

  针对新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工种,市人社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保持沟通联系,跟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司机”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发布进度。继续跟进并持续开展国家新职业标准、新职业申报开发工作,企业可按照实际需求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后在本企业内实施,助力推动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行业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及成果宣传

  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政策宣贯,同时加大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劳动者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