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伤病职工: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恢复我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8日起恢复我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活动。
二、4月11日至4月27日期间,因疫情防控暂停的现场鉴定及已经预约现场鉴定的申请,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重新安排现场鉴定日期后,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逐一告知被鉴定人。
三、参加现场鉴定人员应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阴性核酸检测结果查验(根据本市现场鉴定点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等工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