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各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各分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我市相关部署,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暂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活动的通知》(附件1)和我市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暂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公共实训等相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类机构暂停开展各类线下培训、评价等活动,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务和竞赛人员培训、公共实训等工作。
二、已申报实施计划但暂未实施的鉴定、评价、实训活动暂停开展。
三、有关工作的恢复时间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进行,恢复时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复课前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执行有关防护措施;网上查询、电话咨询等服务事项正常开展。
四、各区人社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严防职业培训和鉴定领域发生聚集性疫情。
五、各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等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师生员工疫情防护,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请第一时间报区人社部门和所在社区。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凌波,联系电话:83823438、13632273266。
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卢思丞,联系电话:83306420、13570442531。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石文海,联系电话:83391392。
附件:1. 关于暂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活动的通知
2.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复课前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