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1〕48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产业就业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93号)文件精神,省市联合遴选确定的在穗产业就业培训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每个项目补贴1000万元,在项目主申报单位属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2021年年底前拨付补贴资金至项目主申报单位基本户。
二、项目主申报单位须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报送项目联系人(由项目主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和联系方式。
三、补贴资金仅限于基地购置培训教学设备、培训资源开发,不得擅自挪用。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细则指引,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另文下发。
附件:
1. 关于公布广东省产业就业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2. 广东省产业就业培训基地项目(在穗)分布情况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承办处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83397517)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产业就业培训基地项目(在穗)分布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