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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4-28 15:3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职业能力建设处 浏览字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高质量发展。一要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开展规划。要紧密结合培训资金预算情况和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制订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计划,避免出现资金支付风险,各区应每季度将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计划报市人社部门(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备案。二要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坚持产业导向,政策协同,瞄准“1+X”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重点组织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三要确保面向技能岗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对象所从事工作岗位必须与所培训职业工种保持一致。要注重把控培训结构,中级工以上等级培训项目不低于全区年度学徒培训计划的70%。四要指导企业开展培训备案。扩大补贴政策所覆盖的参与企业范围,避免单个企业和单个职业技能工种培训人数过度集中。五要积极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对有招工和培训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要积极协调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开展培训。

  二、大力推动实施技培生学徒制。要以就业为导向,鼓励新技术产业企业面向社会招聘新技能人才难和青年就业难问题,实施“技培生”用培融合计划,让更多青年可以到新技术岗位就业和接受培训,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技能、新工匠“用培融合”新模式。支持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自主确定招聘名额、招聘标准等,面向学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作为“技培生”,将“技培生”纳入企业员工一体管理并开展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企业在使用“技培生”的同时要开展多岗位多技能培训培养,把“技培生”作为企业技术技能骨干来培养,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建立“技培生”晋升成长通道,把“技培生”培养成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产业“新工匠”。

  三、积极探索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鼓励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积极探索“产教评”融合机制,创新“产教评”融合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支持面向我市战略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面向技术技能岗位,组织实施学生学徒制培训工作,为产业发展培养储备技能人才。支持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把学生学徒纳入企业“新工匠”培养计划,提出学生学徒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落实相应培养和学徒留用晋升措施,为学生学徒进入新技术产业就业创造条件。(工作指引见附件2)

  四、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教材使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2号)要求,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教材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指导企业开展通用素质必修课培训时,必须选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职业培训规划教材目录内的教材;通用素质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原则上在目录中选用。严禁使用盗版、盗印教材。

  五、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要定期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过程中的优秀案例和工作经验进行总结。要在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过程中,指导相关企业和院校注意收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材料,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推介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成效和亮点。各区人社部门每半年将相关工作经验材料和宣传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工作邮箱:wangxn@gz.gov.cn)。

  各区人社部门请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本季度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名称、培训工种项目等级、培训人数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人:王晓楠,联系电话:020-83308232)。


  附件:

  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广州市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引(试行).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肖飞扬、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王晓楠,联系电话:020-83308232、835287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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