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广州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刘坤,联系电话:020-83379127)
2022年广州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7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制订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稳定就业局势。
二、目标任务
2022年着力打造“就业服务提升年”,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打造“就业偕行惠万家”“优(YOU)就业”“赢在广州”就业创业品牌项目。有序组织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全年组织网络招聘会700场以上,在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开展线下招聘会100场以上,其中市内“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50场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60场,劳务对接活动20场以上,针对重点用工企业的专场招聘活动100场以上,“南粤家政”招聘对接活动不少于35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服务活动不少于80场(“阳光就业”校园供需见面会和网络匹配会不少于20场),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不少于60场。全年职业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12万人次,其中线上服务不少于11万人次,线下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全市针对失业人员开展40场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含创业培训)。
三、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活动。2022年1-12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困难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等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春运组织有序流动。2022年春运期间(1月17日至2月25日),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深入基层和企业摸清返乡返岗异地务工人员的数量、时间、流向和节后返穗就业意向以及企业生产用工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权益维护等服务,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春风行动。2022年1-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等为服务对象,将受疫情影响滞留就业地的劳动者、春节期间有连续生产用工需求的企业作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乡村振兴、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南粤春暖活动。2022年1-4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新入穗求职人员、转岗换岗人员、新成长农村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和用工企业,组织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活动,通过形式多样、贴近服务对象的招聘活动,广泛搭建供求对接平台,促进求职者和招工企业实现快速匹配。(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2022年3-6月,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教育部门、高校,组织政策服务、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进校园活动,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各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进校园活动。(南方人才市场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配合)
(六)急需紧缺人才百校万企公益招聘系列行动。2022年3-12月,组织1场以上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公益招聘活动,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举办当地招聘活动并组织单位参加市级招聘引才活动,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有针对性地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南方人才市场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配合)
(七)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2022年3-12月,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兼顾应届高校毕业生,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有关高校、企业以线上直播带岗、线下专场招聘等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岗位对接、就业指导、政策解读、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各区要积极开展就业见习服务,提供见习指导,及时落实就业见习各项扶持政策,每区组织见习人员数量不少于去年实际完成数量且不少于80名见习人员的工作任务。2022年3-5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2年8-9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南方人才市场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配合)
(八)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2022年3-12月,由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职业指导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院校、军营、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等,面向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提供形势分析、政策引导、求职招聘指导、综合素质和专项能力培训等服务,促进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用工稳定性。全年职业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12万人次,其中线上服务不少于11万人次,线下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南方人才市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全年各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100人,组织下基层(团体)职业指导活动2场以上,组织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全年不少于30人。各区全年各提供职业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组织下基层(团体)职业指导活动10场以上,组织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全年不少于30人。(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南方人才市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九)民营企业招聘月。2022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南方人才市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十)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2年5月15日,以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配合)
(十一)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2年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全国统一、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同时发布职业指导云课堂和职业技能云培训,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南方人才市场、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配合)
(十二)就业帮扶行动周。2022年10月17日前后,以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联合,集中提供就业帮扶。全年开展劳务对接活动20场以上。(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十三)金秋招聘月。2022年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南方人才市场配合)
(十四)重点企业招聘活动。2022年1-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本地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重点用工企业、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外资企业等,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组织开展云招聘、直播带岗、专场招聘等线上线下活动,加大重点企业招用工服务力度。全年针对重点用工企业的专场招聘活动175场以上。(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南粤家政”对接行动。2022年1-12月,由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面向家政服务企业,因地制宜举办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供需洽谈会、推介会等活动,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全市全年“南粤家政”招聘对接活动不少于35场,各区不少于3场。(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六)灵活就业职业介绍服务。2022年1-12月,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和引导,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各区全年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13场以上。(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 组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2022年1-12月,结合“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面向失业人员组织举办居家服务、养老护理、烹饪技术等中短期基础性岗前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基本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全市针对失业人员开展40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含创业培训),各区每季度开展至少1场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八)“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2022年1-12月,各区分别梳理辖区重点用工企业(用工规模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目录清单、大型骨干企业目录清单、高新技术企业目录清单、重点外资企业目录清单、市领导对口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项目)目录清单、人社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定点监测企业目录清单等重点企业目录清单,并负责对每家企业分配就业服务专员,建立服务台账,“一企一策”常态化做好人社就业服务专员定点对接跟踪联系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十九)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服务。2022年1-12月,加强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指引,加大岗位信息推送力度。各区全年对辖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条件的失业人员推荐就业岗位500个以上、组织线上招聘活动10 场以上、线下招聘活动2 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二十)技校、高职院校“校企”对接合作活动。2022年1-12月,加强企业与市内外技校、高职院校等学校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供需对接服务,促进校企交流合作。市、区联动举办1场全市性线上校企合作洽谈会活动;依托“校企广州e站”融媒体云平台提供常态化线上对接服务;各区要为企业与学校对接创造条件,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全年组织不少于1场次的“校企”对接活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技工教育管理处、南方人才市场配合)
(二十一)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活动。2022年1-12月,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联系市、区妇联职能部门,加强面向妇女同胞的职业介绍指引,精准采集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妇女就业。各区全年至少组织1场以上促进妇女就业系列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二十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活动。2022年1-12月,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市、区团委,加强面向属地青年的职业介绍服务,特别是做好失业青年再就业服务,精准采集推送岗位信息,促进青年高质量就业。各区采取线上线下形式组织不少于1场的促进青年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促进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二十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活动。2022年5月、11月,以退役军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组织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各区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全年组织不少于1场的促进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就业促进处牵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配合)
上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知(或实施方案)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订印发。
四、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活动安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年度各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各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予以通报并扣除就业目标责任制相应分数。各区要加强风险防范,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各区、各单位要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按季度填报《2022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汇总(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周婉玲,邮箱:zhouwanling@gz.gov.cn)。
附件:
1.2022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表
2.2022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表
附件1
2022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任务安排表
注:表内数值为任务下限数,各区可结合实际组织举办更多场次。
附件2
2022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表
区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请分别于2022年4月8日、6月25日、9月25日、 12月25日前上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