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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发表时间: 2024-10-16 17:17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浏览字号:

  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失业登记

  二、事项内容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常住地指失业人员持有的居住证上记载的现居住地;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

  三、办理材料

  (一)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线下办理,携带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凡是成功申领广州市失业保险金的,视为同步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无需另外办理失业登记。

  四、办理方式

  (一)现场;

  (二)网站;

  (三)手机APP;

  (四)小程序。

  五、办理时限

  (一)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二)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在广州市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步办理失业登记。

  六、结果送达

  (一)现场办理:当场送达。

  (二)线上申请:手机短信推送办理结果信息、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七、收费以及标准:免费。

  八、办事时间

  (一)现场办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窗口的工作时间。

  (二)线上申请:全天。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现场办理

  广州市实行失业登记全城通办,劳动者可前往全市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网上办理渠道

  1.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失业登记”—在线办理—选择办事区划—登录办理。

  2.线上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3.线上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s://gjzwfw.www.gov.cn/):“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在“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中输入“失业登记”查询—跨省通办服务—失业登记。

  (三)手机办理渠道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更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

  2.“粤就业”微信小程序:主页—办事中心—就业失业—失业登记网上申请—人脸识别登录—返回粤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申请—根据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登记信息—提交。

  3.“掌上12333”APP: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4.“12333”微信小程序:首页—热门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5.“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专题服务—失业服务—失业登记。

  6.“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专区—就业创业服务专区—就业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十、咨询查询途径

  (一)线下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窗口。

  (二)线上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4.“粤就业”微信小程序

  5.“掌上12333”APP

  6.“12333”微信小程序

  7.“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一)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二)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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