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区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张、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举办政策解读培训、走访新业态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以下简称《新型用工关系协议》)的宣传。把宣传推广应用《新型用工关系协议》作为推进新就业形态依法合规用工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商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用工指导,引导新业态企业与新业者就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签订《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切实履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责任。
三、各区在宣传推广应用《新型用工关系协议》中要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一并推进落实。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商务等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的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压实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新业态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做到应签尽签。属于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属于新型用工关系的,双方应签订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双方可签订民事协议,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规范和处理。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在依法合规用工同时把对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明确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纳入合规审查范围。市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及时组织成员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推进行业自律,引导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树立利益共同体理念,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作用,确保新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工作全覆盖,及时填报新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统计表(附件2),推进一家填报一家,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统计表报送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联系人粤政易,争取本年度内完成全部新业态企业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签订工作。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参考文本》的通知.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承办处室:劳动关系处,联系人:杨秋元,联系电话:020-833184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