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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发表时间: 2024-04-15 11:05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社保中心 浏览字号:

  一、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是否需要进行资格认证?

  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7号)等规定,明确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每次认证周期(有效期)为12个月,认证周期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时间的次月开始计算,在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动态更新参保人最近一次认证记录。最后一次认证或首次领取养老金后超过12个月没有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养老金发放。

  二、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应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答: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等方式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或前往各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也可前往各区(镇街)退管机构办理资格认证。

  (一)远程认证。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zwfw.mohrss.gov.cn)、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

  (二)网点认证。参保人亦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临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窗口办理,或就近前往政务服务网点通过“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裕农通”智慧终端自助人脸识别办理,还可依托所在退管机构、原工作单位等方式协助办理。

  (三)信息比对认证。我市通过对公安户籍、交通出行、医院就医等实名验证的在生行为轨迹数据比对,根据比对结果由后台在参保人认证记录中进行更新。

  (四)协作认证。我市也提供单位集中认证,多部门协同认证,借助社区和退管机构力量,对于高龄、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认证等服务。单位认证方式请参考问答口径第七点。

  三、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如何查询确认自己认证是否超期?如未收到养老金是否因为逾期未认证?

  答:根据规定,参保人最后一次认证或首次领取养老金后超过12个月没有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养老金发放。因此参保人如未收到养老金,有可能是因为资格认证已经逾期。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认证信息:

  (一)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校验,通过后可点击“认证信息查询”查看认证结果(为他人查询时需要录入申办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授权查询)。

  (二)登录“广东人社”APP进行查询:首页—公共服务—社会保险—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记录查询;

  (三)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广东社保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个人查询)或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单位查询),使用账号登录后,依次点击“查询打印”、“信息查询”和“企业职工认证信息查询”。

  (四)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就近“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网点查询: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我要查企业职工认证信息查询”功能查询。

  (五)本人就近前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窗口咨询。

  四、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因未按时办理资格认证养老金被停发应怎么办?是否继续办理认证即可恢复养老金发放?

  答:超过认证周期未进行认证而暂停养老金的人员,应尽快办理资格认证。

  当参保人因逾期未认证暂停待遇,如参保人通过远程人脸识别认证并形成有效认证记录,补发时长在24个月(含)内的,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后,将恢复发放养老金,并对之前暂停发放的养老金给予补发,属于该种情形的,参保人或代办人不需要前往区社保前台办理养老金续发补发业务;补发时长超过24个月的,参保人应向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待遇续发补发业务。需了解待遇审核进度可联系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注:参保人也可直接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申请养老金续发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后,将同步为参保人生成最新认证信息)

  五、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办理认证时提示“检验不通过”时应如何处理?

  答:(一)出现“校验不通过当前人员信息与社保系统信息不匹配,请核对录入”提示时,请主动核验所持有效证件信息与社保登记的个人基础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的,请主动联系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个人信息修改业务,待个人基础信息更正后,即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办包括资格认证在内的各项社保业务。(如:参保人在社保登记为15位身份证号,则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按二代18位居民身份证进行修改。)

  (二)出现“认证失败系统繁忙,请稍候再试”提示时。请参保人按照提示指引,稍后按照原操作路径办理资格认证。

  六、问: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为何会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待遇发放银行)的认证短信提醒?应如何处理?

  答:为提醒参保人及时做好资格认证,避免因认证逾期而停发养老金。社保经办机构(或待遇发放银行)根据社保系统记录的参保人认证到期时间,向即将到期的参保人发送认证提醒短信,收到短信的退休人员应及时通过远程认证或网点认证的方式尽快办理认证。备注:如退休人员已认证到期但一直没有收到认证提醒短信,可能是参保人使用手机号码与社保系统登记不一致(或未登记手机号码),请退休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登记的手机号码并申请更新。

  七、问:单位如何为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网上办理资格认证、查询认证办理结果?

  答: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广东社保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使用账号登录后,依次点击“养老保险服务”和“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以及“单位协助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的人员直接提交后即可通过。单位应留存待遇领取人员图片或视频等佐证资料,以便社保经办机构核查。

  认证结果查询:依次点击“查询打印”、“信息查询”和“企业职工认证信息查询”。

  八、问:单位为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网上认证时为何查询不到相应人员?如何处理?

  答:查询不到人员可能有以下原因:(1)人员已移交社会化,不属于本单位账号系统;(2)人员本月内已成功认证,无需再次提交申请(可通过“查询打印”-“信息查询”-“企业职工认证信息查询”查询确认);(3)人员待遇已暂停或终止,不符合申请条件。

  “单位协助认证”功能仅支持当前待遇正常领取的人员提交认证申请,如确认人员已暂停养老待遇,请直接通过“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功能申请续发,无需办理认证。

  九、问:港澳台、境外定居的广州市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办理资格认证业务途径?

  答:(1)远程认证:港澳台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zwfw.mohrss.gov.cn)、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境外定居参保人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自助办理:一是当地可正常登陆“中国领事”APP,二是具备该APP所要求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三是“中国领事”APP已为其建立人脸模型,可用于人脸识别比对)(2)邮寄认证:在港澳居住的人员,可亲临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澳门社会保障基金等相关机构办理,完成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地址见附件);在境外居住的人员,可亲临当地前往使领馆等相关机构办理,完成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3)单位协助:向所属单位(退管机构)提请协助办理认证业务。

  十、问:定居我市的领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或残疾金受益人如何办理在生证明协查业务?

  答:一是本人亲临我省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柜台办理,具体办理网点地址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查询服务】点击【粤澳在生证明协查网点名址】查看。二是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公告指引下载“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进行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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