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广州市人社局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稳就业保民生,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一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的基本功能,贯彻落实省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阶段性调整全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2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0.4,原缴费系数为0.8的下调为0.6。截至2021年12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63.86亿元。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2021年4月28日,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189号),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按下调50%执行。截至2021年12月,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18.76亿元。
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 2021年广州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累计为企业减负82.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