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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知多少”专题系列宣传: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篇
发表时间: 2021-09-13 10:14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养老保险处 浏览字号:

  一、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3号)、《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等。

  二、政策要点

  1、参加范围: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具体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应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缴费金额: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7月1日起,按照省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按此计算:我市缴费基数下限为7647元/月×60%=4588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647元/月×300%=22941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计算表

缴费基数

(元)

费率(%)

缴费金额

(元)

单位

个人

上限

22941

14

8

3211.74

1835.28

下限

4588

14

8

642.32

367.04

  三、办事指引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为职工办理增员,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相关指引可扫描以下二维码:

图片1.png

  四、温馨提示

  1、参加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费承诺书,企业用支付现金补贴取代缴纳社保费,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养老金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得越多、越早缴纳,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高。缴费15年只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如还属于依法参保的职工,即使已经缴满15年,按规定还是要继续参保,缴费年限越长,相应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3、如需了解更多,请咨询12345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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