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治政府建设
高质量创新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工作要求 广州人社发出复议抄告监督指导第一单
发表时间: 2024-12-27 15:05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浏览字号: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对相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函》,就相关问题整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要求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

  率先建立本系统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制度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开展人社领域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在《广州市行政复议抄告办法(试行)》基础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系统实际,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印发施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办法》(简称《办法》),全面落实对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职责。据了解,该局是市直各部门中第一个专门制定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制度的部门。

  发出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第一单”

  近日,某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行政相对人罗某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依法撤销了上述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要求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罗某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按规定将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抄告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调取了案件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研判,认为有必要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

  在首次发出的《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函》中,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指出了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前期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的监督指导原则,详细提出了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执法程序等六方面的整改要求,实现监督指导具体化精准化,助力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出实招确保监督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办法》的规定,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行政复议抄告监督指导工作函》要求开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所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开展联合督导,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措施确保监督指导要求有效落实。

  下一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省、市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有关要求为契机,继续加强行政复议抄告的监督与指导,促进全市人社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人社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浏览次数: -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 打印页面 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