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获评全市优秀,“广州市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获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一等奖,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连续四年获全省A级等次。积极支持各区人社部门创先争优,海珠区人社局获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黄埔区人社局获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广州(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南沙区南沙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分获全国2022年度、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通过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内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全面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将法治建设作为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人社建设思想基础
一是持续学习。局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资料,学原著、悟原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遵循。二是多管齐下。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局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编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刊》,圆满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优秀率均100%)。三是转化落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规范人社领域各项工作,不断完善人社制度体系,推动人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法治人社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局党组多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全国、全省法治人社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审议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听取局行政复议应诉情况汇报。二是认真履职。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主持局党组会、局务会审议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文件,定期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研究落实我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将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系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带动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法治人社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夯实法治人社制度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人社制度体系。修订《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做好《广州市人才发展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内部文件的修订,强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介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深化人社“放管服”改革。率先全国人社领域上线全部依申请业务智能咨询平台,提供咨询逾50万人次;市级保留131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可单点登录和“最多跑一次”,96.18%“办事不用跑”。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市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取900家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检查。组织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636宗。三是创新法治建设方式。稳步推进“广州市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等创新项目,其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小微企业3213家、覆盖劳动者4.4万人。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联合市政府复议办出台业务与复议办案工作指引,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纠错率10%“双下降”,建立行政应诉全流程督促和复议抄告制度,建立行政应诉全流程督促和复议抄告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积极高效依法履职,以法治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民生保障服务工作。落实《就业促进法》规定,举办招聘活动1576场次,提供招聘岗位138.58万个,新增就业人数33.01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2.0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77万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共9.9亿元、惠及40.04万人次;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35.72万人、失业保险718.69万人、工伤保险763.47万人;深化三项工程羊城行动,开展南粤家政培训9.41万人次,培训认定粤菜师傅7162人,发放培训补贴18.59万人;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累计办理引进人才入户5.6万人,发放人才绿卡14604张,新增博士博士后培养平台86家,在站博士后1820人。二是护航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率先全国制定“五星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分级评审制度,组建“广州市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启动“广州市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联合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行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1.72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补偿金约1.53亿元。
(四)落实人社普法责任,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强规划。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印发局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将法治宣传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二是丰富形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开展“法治人社 与你同行”走进北京路步行街普法集市,全方位丰富政策宣传形式。组织参加国家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参与人数居全省首位。做强“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2023年累计发布政务微信336条、微信粉丝量超400万,宣传影响持续扩大。三是拓展渠道。通过市级融媒体平台推出“广州人社”融媒传播精品,覆盖全市140多个社区,打通人社政策传播“最后一公里”;在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培养试点中推进法治宣传,搭建“海珠区小微企业一点通”平台让普法宣传直达小微企业。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与转化仍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不够深入系统全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仍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与人社具体业务有机结合的程度仍需加强,将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还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仍需推进。近年来,新就业形态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人民群众就业的重要渠道,新行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不断涌现,劳动关系主体及利益诉求多元化、复杂化,但目前引导规范此类用工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尚不健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也成为当前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个别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升。个别干部职工作法制知识储备和积极主动学习意愿不强,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仍存不足,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疑难问题能力的水平仍需提高;法律人才储备不够充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人社政策宣传仍需加强。从第三方机构反馈的信息看,目前部分企业群众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仍不高,人社政策普法宣传形式渠道仍需拓展,政策宣传与普法深入程度仍可加深。需要更多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理论宣讲,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使得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精准度、影响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治广东建设、法治广州建设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稳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力度。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抄告等制度。
(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稳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数字人社”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民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升人社服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五)推进人社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拓宽政策普法宣传形式渠道,多渠道立体化广泛宣传人社领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为法治人社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