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康复有什么作用?
答:工伤康复可以改善工伤职工功能障碍程度,有助于工伤职工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和恢复劳动能力,使工伤职工更快地融入社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工伤康复?
答:工伤职工经临床急性期治疗后,生命体征基本平稳,病情相对稳定,但仍有持续性功能障碍(如运动、感觉、言语、认知、精神、吞咽、排尿排便和性功能等障碍)而影响生活自理、劳动能力下降,仍不能回归家庭和社会,且具有恢复潜力和康复价值的,可进行工伤康复。
三、如何提出工伤康复确认申请?
答:工伤康复确认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工伤康复确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1份;
2.出示被鉴定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四、提出工伤康复确认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多长时间作出结论?
答: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原则上自收到工伤康复确认申请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个自然日。
五、工伤康复住院时限。
答:根据《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2013年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工伤康复住院时限根据受伤部位与损伤类型、功能障碍程度和康复潜力大小,对康复住院时间予以合理限制,住院康复时间不超过12个月。职业康复住院时限一般为6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职业康复住院时限分段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