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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就业见习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 2025-02-06 17:38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浏览字号: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可以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每月向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办理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如何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广大青年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在“个人办事”页面选择进入“就业见习”模块,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也可以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进入就业见习岗位专区,根据见习地点、学历要求、职业工种等条件,查找心仪的见习岗位,还可以搜索单位或岗位关键字,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

  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就业见习岗位专区)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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