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个人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重置网办登录密码,具体如下:
1、如已在网办系统登记过手机号码的,个人用户在登录窗口点击“忘记密码”按钮,选择“参保个人”途径,输入证件号码和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8位随机密码发送至绑定的手机号码,用户可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密码。
2、可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系统后,点击常用功能-基本信息维护-修改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二.参保单位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重置网办登录密码,具体如下:
1、单位用户忘记了密码,在登录窗口点击“忘记密码” 按钮,选择“参保单位”按照单位信息完整性校验-单位信息验证-经办人资格验证-联系方式采集4个步骤进行密码重置,8位随机密码发送至采集的手机号码,用户可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密码。
2、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仅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三.非参保个人(单位)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重置网办登录密码,具体如下:
在登录窗口点击“忘记密码”按钮,选择“非参保个人或非参保单位”途径,输入注册的账号名称和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8位随机密码发送至绑定的手机号码,用户可登录系统后自行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