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3000元。
3、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3)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4、怎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读的在穗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各院校预审后统一向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申报——市高指中心汇总初审后提交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场中心”)复核——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复核并在局官网进行名单公示——市场中心复核后将款项划拨至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或银行账户。
5、本人名下有社保卡,能否申请不发放到社保卡?
答:不能。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办〔2021〕9 号)“将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主要载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 号“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已实现个人社保账号动态关联,有社保卡账户的需提供社保卡金融账户,否则影响系统录入。
6、在专科期间已经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专升本之后,能否在本科院校再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求职创业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如学生在之前学制里已经享受过该项补贴,则不能重复享受。
7、专科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能否作为本科期间的求职创业补贴的佐证材料?
答:不能。专科学制时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作为专科期间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依据,不能作为本科毕业生的申报补贴依据。
8、社保卡没有激活,会影响补贴到账吗?
答:不会。
9、咨询渠道
答: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20-85595790。
10、如何获取补贴更多的最新信息?
答:(1)关注广州人社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rsj.gz.gov.cn/);
(2)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人社”;“赢在广州 招工就业”;
(3)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