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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技工教育招生就业热点问题
发表时间: 2024-07-05 14:38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技工教育管理处 浏览字号:

  1.哪些人可以报读广州市技工院校?

  答: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招收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必须是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人员。

  2.什么途径可以报读广州市技工院校?

  答:广州市生源初中毕业学生可通过“广州市高中阶段学生招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重点专业-提前批次,其余专业-第四批次);广州市生源和外地生源初中、高中毕业学生也可直接联系广州市技工院校参加自主招生现场咨询和报读。

  3.怎样可以了解到广州市技工教育招生院校名单?

  答:市民可以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广州市技工教育今年共20所招生院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gz.gov.cn/。首页>业务专题>广州技工教育>通知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广州市技工教育招生院校名单的通知》

  4.广州市技工院校有哪些是公办的?

  答:广州市有6所市属公办技工院校:广州市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2所区属公办技工院校:分别是从化区属的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和花都区属的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1所国企公办技工院校:广州港技工学校。

  5.就读技工院校,有什么学生资助政策?

  答:就读技工院校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6.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什么?

  答:我市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中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以申请免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广州市民办技工院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技工学校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就读民办技工院校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是否全免学费?

  答:若民办技工院校对外公示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其中的差价;若学校对外公示的学费标准低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则按学费标准免除学生的学费,学校不得再向符合享受财政资助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

  8.免学费是指不用交任何费用吗?

  答:不是。免学费是指免除学费,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学生收取其它杂费、代收费(如教材费、住宿费、校服费、医疗保险费等)。

  9.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助学金。

  10.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11.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能取得什么学历?

  答: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可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上查询。

  12.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在考公入编方面有什么待遇?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例如: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明确指出技工院校毕业生作为招聘对象。

  13.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在参军入伍方面有什么待遇?

  答: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粤征办〔2021〕73号文件)文件规定,在技工院校征兵,面向取得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落实征兵待遇,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毕业生报名应征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优先入伍。

  14.技工院校学生有什么升学途径?

  答: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为“3+证书”招生考试,是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入读全日制大学的一种途径。“3”指的是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证书”指的是专业技能证书。在获得专业技能证书的前提下,加上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成绩,通过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录取入学,学历、待遇和普通高考一样。

  报考学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必须在填报志愿之前取得):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已经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只能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招考办报名。

  高考报名时间为每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以当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主)。“3+证书”考试报名与夏季高考报名同期进行,但不得兼报。

  15.技工院校学生实习有什么政策要求,实习是强制性的吗?

  答: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相关政策要求,整理如下:

  (1)《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要求“具有学籍的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生产实习总学时,各科(含本专业技能鉴定)考核总评成绩和操行总评及格者,准予毕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3)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条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第三条明确“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第十二条明确“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

  (4)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条要求“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第三条要求“学生实习坚持学校组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学校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生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技工院校学生需按要求完成实习总学期内的实习内容,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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